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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浪人为将开的新论坛写的总版规,即将实施,请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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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23: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大家光临西昌晴川论坛。作为晴川论坛的您,首先必须认真阅读此总版规和各区的版规,以熟悉论坛的一些规定。自您在本站发表第一篇贴子开始,均认为您本人已经阅读过所有的总版规和各区的版规,如有违反的,管理人员将按版规规定示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版规不是要给会员增加麻烦,而是为了给大家营造一个更好更有秩序的交流环境,希望大家认真遵守,非常感谢各位会员的合作与支持。
一、会员进入各分坛请先熟悉分坛版规,因为各分坛有它特定的交流环境,请各位会员积极配合,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
二、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发表文字,图片,或在影片中夹带涉及政治的言论,内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贴子!★
★发表广告帖子,包括回复或签名,图片中有网址,有广告连接的!★
★禁止发布有违人伦道德的图片,影片和文章!★
★恶意发布言论攻击论坛,恶意闹事者,斑竹劝阻无效的!★
★发表下载帖子,下载文件带有“病毒”“木马”的用户!★
★恶意灌水者,在被警告并删除水贴后仍不思悔改的!★
★不尊重贴主,回复内容带辱骂性语言,恶意挑逗、中伤或带有讽刺性质,斑竹劝阻无效的!★
以上违者发现时立刻删ID,绝不给解释的机会!   
三、加分标准:
1;凡是被认为是精华贴的最高可以加40分。(财富)
2;被置顶的帖子最高可以加50分。(财富)
3;对于影视BT区因为他的特殊性 (发了片还要做种)可以酌情加。但是最高不超过50分(财富)(不论原创与否)。
4;版主在加分时要严格认真,按照实际情况给予加分。不得以自己的好恶来加分。

四、关于灌水定义及处罚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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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幅:支持等类式以上形式的回复贴。(此类回复十分浪费论坛资源)
★回复内容是“好好好...”,“!!!!!...”,“ddddd...”和一些莫名其妙的标点符号之类无聊内容。★
★两个字的或几个英文字母的.(如:ding、ok、hao 、顶、顶了、沙发、支持、好图、不错、狂、谢谢、正在下、我第一等等无关主题内容的回帖) 。★
★回复帖为粘贴性字帖的。照搬前面回复。★
★刷屏,对在一个主题里做“相同内容回复”超过两遍(网速慢的问题且做出解释的除外)。★
被认定为灌水者,版主将按版规示情节轻重将给予积分的处罚或警告, 情节严重者禁言或删ID,本站拥有最终管理权。
五、扣分标准:(得分不易请珍惜!扣分,禁言,删ID勿怪!!)
1.回复帖跟主题毫无关系的!(视情节扣分或禁言10至30天)
2.回复帖少于四个汉字的或几个英文字母的.!(视情节扣分或禁言10至30天)
3.回复帖为粘贴性字帖的!(视情节扣分或禁言10至30天)
4.照搬前面回复,或者仅更改一两个字的(视情节扣分或禁言10至30天天)
5.骂人.讲粗话等人身攻击的!(视情节扣分或禁言10至30天)
6.刷屏,就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在同一个帖或者在其他帖里回复的内容几乎是一样的帖!(视情节扣分或禁言10至30天).
7.影视BT版块,由于BT有它特殊性,一般5天就没种子了,对旧贴回复会使新主题贴沉降,造成版面混乱。所以要从严处罚。对超过10日以上的主题进行回复![请注意看清楚主题的日期. ](视情节禁言10至30天)
8.乱开主题,包括求片,求补档,求软件(禁言或删ID)
9.广告贴或带有病毒的帖,图片中有网址,有广告连接的!(删ID)
10.发布无效贴,欺骗会员的!(删ID)
11.发布QQ 和QQ群信息的!(删ID)
  请各位会员回复要认真,以显示对贴主劳动成果的尊重。文明用语,文明发贴,严禁聊版!对相关的帖子或语言有不同见解或意见,可通过发短信沟通,杜绝言语过激,请大家怀着友好、真诚的态度进行交流。
  以上制度已开始生效,请会员帮忙监督,觉得版主和没有按制度处罚的话可以向超版或管理员举报,举报者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给予积分的奖励!谢谢!
  特别声明:凡是在版规中,违规灌水,及多次跟贴回复的,一经发现,直接斩立决!禁止访问!希望各位会员珍惜自己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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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自动加分机制:

发一帖增加的威望:   1
回复十帖增加的威望:   1
发一帖增加的财富:   3
回复一帖增加的财富:   1
精华一次增加的威望(同取消精华减少威望):   10
精华一次增加的财富(同取消精华减少财富):   20
删除一个主题减少的威望: 1
删除十个回复减少的威望: 10
删除一帖减少的财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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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6 23: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管理员浪人费心费力写出来针对将要出炉的新论坛准备的新总版规,

现在由于新论坛还未正式运行,所以暂时先给这个总版规移动到这里来

  如果大家有什么建议或者要修改的地方请在下面跟帖子,然后结合管理员西昌呆呆虎写的那个版规后,等新论坛正式运行的时候就作为我们论坛的永久性“法规”

欢迎大家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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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23: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好!没建议了,只希望新家早点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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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17 0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搬,新论坛做好后,仍然用现在这个地址

http://bbs.xcqc.net

这是我们论坛的永久地址,主站也是一样,永久地址是www.xcq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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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7 17: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可惜好多哦

看得我头都有点晕了

不过我赞同

虽说有点晕头转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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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8 20: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早就对乱灌水有意见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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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9 00: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嘛``早该这样啦`乱灌水就拉菜市场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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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9 14:33: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做了决定应该怎样惩罚那些灌水的人了啊!

以前我也是一个蛮喜欢灌水的人,但是这次要求对灌水人做出一点点惩罚的人也是我,我现在想想我是不是有点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呵呵,不过我觉得这样也值得,最起码以后没有人和我比灌水谁厉害了!希望大家不要生我气,更不要拿鸡蛋砸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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